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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渭县依法拆除一处影响重点项目实施的违法建筑
发布日期:2021-12-16 15:55:52 来源:通渭县融媒体中心
中国通渭网讯 12月15日,通渭县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,联合县住建局、自然资源局、应急管理局、公安局、司法局、市场监管局、平襄镇、襄南镇、碧玉镇等相关职能单位,依法对位于平襄镇城关村中山社李某旺、李某龙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。
经查实,李某旺、李某龙未取得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,擅自在平襄镇城关村中山社修建违法建筑,建筑总面积分别为508平方米、303.3平方米。11月15日,通渭县综合执法局依法立案后,于11月23日作出《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》并规范送达。而当事人未在限定期限自行拆除,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,12月15日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