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蕴文化网>故事>丰子恺与子女立“约法”

丰子恺与子女立“约法”

收录日期:2025-11-20 17:25:39  热度:10℃

丰子恺有7个儿女。1947年,丰先生50岁,他在杭州与子女立下“约法”。内容如下:

年逾五十,齿落发白,家无恒产,人无恒寿,自今日起,与诸儿约法如下:

(一)父母供给子女,至大学毕业为止。放弃者作为受得论。大学毕业后,子女各自独立生活,并无供养父母之义务,父母亦更无供给子女之义务。

(二)大学毕业后倘能考取官费留学或近于官费之自费留学,父母仍供给其不足之费用,至返日为止。

(三)子女婚嫁,一切自主自理,父母无代谋之义务。

(四)子女独立之后,生活有余而供养父母,或父母生活有余而供给子女,皆属友谊性质,绝非义务。

(五)子女独立之后,以与父母分居为原则。双方同意而同居者,皆属邻谊性质,绝非义务。

(六)父母双亡后,倘有遗产,除父母遗嘱指定者外,由子女平分受得。

丰先生“家无恒产”,生儿育女靠的是译著的版税和字画的润格。从这份“约法”可以看出,丰先生给儿女以平等的爱,以同等的教育机会。丰先生早年留学日本,他的绘画和音乐的才华,以及阅读日文和英文的能力都得益他的留学生涯,因而也希望儿女上大学或出国留学,但不强迫。他满腔热情地爱着儿女,但不溺爱,供养只到“大学毕业”或“留学”期满为止。“约法”中四、五两条尤其好:让已经“独立”的子女过自己的生活,鼓励已经“独立”的子女与父母“分居”。子女独立了,父子父女之间也就不再有什么“义务”,只有“友谊”和“邻谊”,这就超越了旧中国“养儿防老”和“长宜子孙”的观念。既不向儿女索取回报,也不为儿女安排所谓的舒适的生活,让儿女们走自己该走的路,过自己该过的生活,彻底的真实而纯洁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父亲是一棵树

    母亲偏瘫那年,父亲整60岁,满头黑发,仍然那么英俊潇洒。我们记忆里,好像从来没有什么事能难住他。他就是那棵参天大树,无惧风霜。父亲拒绝和我们进城,他说:“我就是一棵树,离开地就没处扎根。何况,你娘看病吃药的钱,还要在地里刨呢!”那时,弟弟漂

  • 亲情才是最可靠的不动产

    就在一个星期前,好友小刘打电话给我,让我陪他一起去看房产。后来,小刘就花光了所有积蓄在城西购了一套新房。从此,小刘就和许多人一样,成为房奴中的一员。买了新房后,小刘把我们几位好友约进酒楼,订了一桌好菜。那天,小刘很开心,喝了不少酒。小刘端着

  • 最后一次与母亲聊天

    昨天,我最后一次与母亲聊天。72岁的母亲在两个月前被宣告罹患喉癌,需要割除喉部的息肉。只是这样还没办法完全治愈,必须同时切除声带及喉头部分。手术的前一天,医生对我说:“你母亲接下来会暂时没有办法享用美食,所以尽可能让她吃喜欢的东西吧。”因而

  • 与父亲一起劳作

    与父亲一起劳作一直以来是我觉得很恐怖的事。记得有一次我们在田里插秧,我发现小腿很痒,往下一看,一条大蚂蟥叮在我的小腿上。我边哭边跑,以最快的速度爬上田埂。父亲看到我这样,心里很气,边跑边骂:“在哪里?我来看看有多大。”我闭着眼睛,伸出小腿给

  • 归来的父亲

    一爸真的离家出走了。先是订好了回老家的火车票,又把自己所有的衣服打包收好,连水杯也没放过。妈抱着我女儿灿灿,跟他从这屋跑到那屋,语气几近哀求:“你这一走,让慧慧怎么办?”“爱怎么办怎么办,我当牛做马累死累活忙前忙后,她还动不动就挑三拣四,她

  • 你是天上最近的那颗星星

    外公出院以后,總是喜欢一个人待着。妈妈想留他在城里多调养一段时间,可外公早早就把行李收拾好,心心念念着要回家。妈妈拗不过他,只好开车把他和外婆送回了镇上。推开那扇熟悉的门,外公的神情明显有了生色,手脚也灵活起来,已然不是睡在病床上时那副昏沉

  • 丑丑的后妈,最亲的娘

    娘去世的时候,我和妹妹都刚上小学,那些日子我们哭得天昏地暗,仿佛天塌了一般。爹那时刚36岁,头发却白了大半。别人都劝爹再找一个,好歹能照顾两个孩子,爹看了看缩在炕上的我和妹妹,叹着气点了点头。自那以后,登门的婶子大娘就多了起来,可是还没等爹

  • 我把母亲抱在怀里

    我把母亲抱在怀里,就像母亲曾经抱着我一样。母亲抱着我的时候,是我的新生,我攥着拳头,哭声嘹亮……我抱着母亲的时候,母亲即将撒手远去,她悄然不语……在我昨夜的梦里,我梦见母亲了。这一夜,我即将步入我生命的64岁,而我的母亲,离开我也已有二十二